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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lgo 于 2010-11-14 09:37 发表 
29楼的兄弟,不是几乎比较成功的都用手枪,只是武警中训练的高级射手很难在突发情况下快速展开,为保证被劫持者的安全,一般快速赶至现场的刑警在日常应对训练中都被要求只要有机会,开枪击毙不要犹豫。与54 ...
出身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
问一下,在二十一世纪,为了经济利益,竟然出现强拆事件,血色地图铺满大半个中国,还是拜了中国最大的几个省(新疆,西藏)可能无法开展伟大的拆迁行动而已。不要说什么为了**%……让路,不管是拆迁还是城管,呵呵,打死人的全是临时工,TMD临时工,请问这个临时工是谁给他的执法权啊,是不是一纸劳动合同就可以了?现代化,这个和中国人民无关的现代化,不要也罢。
至于职务犯罪的问题,这点我赞同山姆大叔的做法,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放过一千,是一千个问题,职权上面放开一个点是多少啊?法律,太灵活了就是玩具。
至于警用装备,呵呵,连气枪都受了,玩具枪都不容许,64难道威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