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向抗暴女杰邓玉娇同志学习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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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厚黑斗士
时间:
2009-5-19 12:38
标题:
关于向抗暴女杰邓玉娇同志学习的号召!
邓玉娇同志,女,湖北巴东县人,从事修脚工作。2009年5月10日晚,邓玉娇同志正在休息室洗涤衣物时,巴东县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黄德智、招商办公室主任邓贵大与该镇办公室邓姓工作人员,忽然闯入。黄德智见到邓玉娇同志后,首先用言语调戏在前,称要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同志严词拒绝,并对黄进行痛斥,黄之同伙邓贵大称:“怕我们没有钱么?”并拿出一叠钞票进行利诱,邓玉娇同志,不予理睬,起身欲摆脱纠缠。邓贵大丧心病狂,突然将她按在沙发上,欲行不轨。邓玉娇同志奋起反抗,挣扎起身,不料被身强力壮的邓贵大又一次按住,欲行不轨,黄德智等人相视而笑,值此千钧一发之际,邓玉娇同志抓起劳动工具修脚刀,毅然刺向正在实施强x的邓贵大。率先言语侵犯她的黄德智此刻也直扑上来,邓玉娇同志势如猛虎,修脚刀挥处,邓贵大三创而死,黄德智一创重伤,邓姓公务员为邓玉娇同志的英勇行为所震慑,不敢靠近。一场公共场所的强x案得到终止。邓玉娇同志遂打电话通知警方到来。
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在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下,当今社会,明星卖淫,商贾买春,官员奸幼之丑恶现象层出不穷,有很多女性或畏于强暴,逆来顺受,垂泪以从,使凶焰暴长;更有惑于金钱,自干堕落,为虎作伥,令世风日下。惟邓玉娇同志,虽处身处贫贱而自尊、自强,不为权势所侮,不为金钱所诱,更为难能可贵的是,面对强x,发愤一击,使强梁毙命于刹时,帮凶重伤于一刻,同恶敛气于当场,海内小丑为之惊骇,国中正人为之赞叹:邓玉娇者诚女中之大丈夫也,是为时代女性是楷模,当世人权之典范。因此,笔者不揣冒昧,向广大网民发出向邓玉娇同志学习之号召。
我们要学习邓玉娇同志面对强权坚决反抗的勇气。邓玉娇同志面对具有强势的官员对她尊严、自由和道德底线的侵犯,不畏惧强权,进行了合理合法的反击,完全遵循了《刑法》中关于面对抢劫、杀人、强x、纵火等重大犯罪可实施无限防卫的原则,及时制止了罪恶的得逞,弘扬了社会正气。这充分体现了毛泽东思想中的斗争精神,是新时代里的宝贵精神财富,这不单应体现在女性对待不轨之徒的侵犯上,更应该体现在全社会面对通敌卖国、徇私枉法、贪污纳贿、欺压人民、抢劫偷盗等丑恶现象上,不管恶势力有多强大,多嚣张,都要义无反顾地去斗争!
我们要学习邓玉娇同志面对金钱不受诱惑的气节。邓玉娇同志,面对邓贵大大把钞票的诱惑,采取的是极端蔑视和面对羞辱而愤怒的态度,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什么叫尊严无价。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八荣八耻的道德观,尊严、公正等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是不容被金钱所收买的。这一点,在当前贪污腐败横行,很多人为了享受不惜出卖肉体和灵魂,为了金钱不惜出卖法纪的良知的情况下,很有教育意义,很多坐在主席台上的官员,很多出入豪华酒店的商贾,很多站在讲坛上的学者,很多衣着光鲜的艺人面对邓玉娇同志的气节,应该汗颜,应该洗心革面。邓玉娇同志才应该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英雄。
我们要学习邓玉娇同志面对贫穷辛勤劳动的操守。邓玉娇同志,做的是修脚工的职业,虽然是在一个灯红酒绿的场所,但是她坚信,身正不怕影鞋,靠自己的勤劳的双手、靠自己踏实的劳动、靠自己不断提高的业务技能,一样能够通过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体现自己的尊严,走向自己的幸福生活。当今社会,需要的就是邓玉娇同志,勤勤恳恳劳动,守得住贫穷,耐得住寂寞的精神。
社会各界,都应该看到学习邓玉娇同志先进事迹对建设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在舆论上声援她,在行动上支持他,在工作和生活上学习她的勇气、她的气节和她的操守,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黑暗和罪恶在正义的光辉中灰飞烟灭。
此一弱小女子面对三个壮汉淫徒,既有金钱诱惑又有权力相逼以孱弱之躯,奋起自卫,维护自身尊严,真乃女中豪杰,就是一般老爷们也比不了啊,实在令人佩服,建议相关部门能够为其颁发勇斗嫖客奖,勇斗歹徒奖,廉洁自律奖,自尊自重好青年大奖等等,名字在酝酿,总之一定要打造一个号的形象,用以弘扬正气,让无数的孤男寡女引以为楷模
向女英雄致敬!向女英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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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史记烈女传之邓玉娇传
湘鄂西之巴东,近有烈女出焉。此烈女非曩时夫死守寡之属,亦非旧时旌表之类,乃抗暴屠凶之女也。
盖巴东,隶属恩施州,其地偏狭,乃鄂西咽喉,神农架于其北,大巴山贯其中。土家、苗族等世守其地,宋相寇准曾为县令,将军贺龙于兹杀伐,虽然,巴东乃贫蔽之邑也。
有女邓玉娇者,正青春年少,于野三关镇充杂役,或以修脚小技苟活焉。五月十日,有该镇小吏三员,曰邓贵大、黄德智并邓姓者一,聚而饮,饮而思淫,遂至邓玉娇役作之所。斯时也,邓玉娇浣衣,而黄德智先入,见其美壮,以淫语亵,邓愠,斥其非,邓贵大醺醺继入,淫欲勃勃,见邓玉娇不从,乃大怒,出囊中钱,拍击邓女之首曰:“得非以我等无钱乎?”继之用强,扑邓女于椅,欲行奸淫。邓女强挣而起,再扑,再起再扑,邓女大怒,忽出修脚利刃,直刺其喉,黄德智大骇,前搏,邓女横刀宰之,重创黄,而随行之邓姓者,心胆俱裂,骇立而已。邓贵大酒血狼藉,未几毙,黄德智者嗷嗷待毙,而邓女掷刀于地,挽发报警焉。
江湖传此,以为邓玉娇者,今之烈女也。宰恶吏于当场,抒民愤于巴东,壮哉!余则谓:僻远之乡,民族之地,秦汉以降,无论流官土司,均以抚民为善策,不以暴烈残其民。土家、苗人等,民风淳朴,邓玉娇抑或苗族也——官府倘迫之太甚,则其血性发作,往往啸聚山林,所谓官逼民反,不得不反,此之谓也。邓贵大等,小镇之恶吏也,区区巴东如此,国中此辈衮衮不可胜计焉尔!纵吏残民,国祸之源也。则沪上刀客,巴东烈女之起,有何怪哉?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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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好像流行这样的新闻,我有一同学刚好是湖北省恩施的,提起这件事,他给我发了以上的文章,感觉很特别,和大家共享。特别是史记那篇,以前有过陈冠希的古文片,好像还是高考作文的满分文章,确实很强。
对于这个事件,还有杭州宝马撞车事件、清洁女工所谓的盗窃事件,我现在担心一件事:担心国家有关部门强制性封闭网络。因为网民的力量太强大了,现在光靠新闻联播统治人心的时代好像已经不现实了。
作者:
enenenen2009
时间:
2009-5-19 14:18
网友们应该联合起来,声援邓玉娇,让那些败类得到应有的惩罚,网上的舆论越大成功的希望就越大。
作者:
arronk
时间:
2009-5-19 14:33
说实话关于这事我都麻木了 昨天看到个帖子我还能喊两声 邓女侠
但是现在我越来越悲观 百姓的呼声在高又有什么用?话语权不在手上 人家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这不 小邓一个好好的女孩子被说成疑似精神病 过两天被刺死的那个官准备追认为烈士
法律是为当权者而设定的 屁民就是屁民 事没轮到咱头上 还是忍着吧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 只要大部分人还能活得下去 就没啥事 人总是自私的啊
还有楼上的说 网上的呼声 看看70码杭州事件吧 呼声在高有个屁用 当权者几句话轻描淡写 一个交通肇事 关两年 人家出来接着飙车 可怜谭卓算是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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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rronk 于 2009-5-19 14:36 编辑
]
作者:
金色上海滩
时间:
2009-5-19 15:32
说到底还是特权思想在作怪,这些人怎么会有持无恐,因为有权力,往往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真希望只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违法,都采取异地办案与审判,最好是跨省的,这样虽然不能杜绝枉法,至少能减少很多.
作者:
美一
时间:
2009-5-19 15:49
下面就是我想说的话,虽然它是罗贯中说的……
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狼心狗行之辈,滚滚当道,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以致社稷丘墟,苍生涂炭。
以上文字属于复制于《三国演义》第九十三回,不代表个人观点,如有疑问,请联系作者,切勿抓捕,谢绝跨省,节省资源!
作者:
3290429
时间:
2009-5-19 16:21
邓玉娇的脾气太火大,邓贵大的性欲太膨胀,一个是被压迫的脾气自然大,一个是被弱者惯坏的自然不知天高地厚,邓贵大最终死时还是没有弄明白她怎么会还手。他以前不知强迫过多少姑娘,就没有反抗的最多跺跺脚就完了。还没有碰上动刀的,邓玉娇算是对他零的突破,血没流完时邓贵大肯定还想着,看我待会儿弄不死你。可是我们的烈女邓玉娇完全没有给他留机会,3刀毙命,做到了快,准,狠。这个事件恐怕让现在的官员找乐儿的时候,要穿上盔甲了。万一把姑娘们弄恼了,还有个防备。不尤的为我们的公仆叫屈,你们真是辛苦了。
作者:
kqj1005
时间:
2009-5-19 17:08
也说上几句,今天像邓玉娇这样的女性实在太少了,称其为女英雄实在一点都不为过,如果人人都学学邓玉娇,也许这个社会还能有救,向女英雄致敬!
作者:
liuxing1hao
时间:
2009-5-19 21:20
什么事都有人去做的,看动物的竟争更是激烈,现在只是一些人把自己返祖还动物本发性
作者:
天天坏
时间:
2009-5-19 21:26
多行不义必自毙,向这位女士表示敬意,不过反抗的途径有很多种,搭上自己的生命划不来的
作者:
bylbt
时间:
2009-5-19 22:59
谈到这些现象时,感概很多,是反抗的人少了,还是很多人不愿反抗了,反抗是我们这个社会鼓励的吗,还是大多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作者:
imacer
时间:
2009-5-20 09:09
我一直很好奇,强奸到底有什么乐趣?
或者是男人真的确信自己天赋异禀,强着强着女的就顺了,就像那些小说中写的:……女人的欲望渐渐战胜了反抗的意志……
作者:
zwtc1225
时间:
2009-5-20 09:20
纯粹是正当防卫,当时看到这则新闻时就想到会不会在sis上进行评论呢,没想到几天后在这真发现了,支持茶坊板块,比mop有深度,
作者:
厚黑斗士
时间:
2009-5-20 21:03
感谢大家的热心关注,还好自己没有挨板砖!
5楼的哥们有学问啊,四大名著我一本也没读完过,遗憾...
今天我的同学又给我发了一篇文章,很犀利,算是对这个事件的延续吧
大胆预测邓玉娇案结局
文章提交者:何仁勇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按照常识,在法院未判决之前,一个案件出现任何结局都是正常;但按照中国常识,案件在一发生其实就注定了结局——准确的说,是当事人的身份注定了结局。
因此:平头老百姓爬到树上去窥探女人成了强奸;而官员强奸幼女却成了嫖宿。
基于这种常识,我来预测一下邓玉娇案件接下来的走向和结局。
1、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案起诉;
2、一审判决,因证据确凿,邓玉娇故意杀人案成立;但鉴于邓玉娇有自首情节,以及在案发时有抑郁症倾向,判处有期徒刑20年。
3、邓玉娇不服判决,上诉。
4、二审以证据不足,驳回到一审法院重审。
5、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同期可能发布通告,宣称发现邓玉娇故意杀人案新证据)。
6、公安机关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上述,再次开庭重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邓玉娇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
7、邓玉娇再次上诉。终审驳回上诉,判决生效。
此时已经是2010年的事情了,网友们的热情已经转移到新的事件里,邓玉娇案不再受到关注。邓玉娇孤独的背影消失在高墙背后……
本预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见鬼,请巴东警方、政府、法院、人大、政协、妇联不要跨省、跨县、跨镇抓捕,以免浪费人力物力资源。经株洲专家一再验证,本人也未患有心脏病、精神病、抑郁症,同时不嗜好躲猫猫、弹脑门等危险游戏。
作者:
thunder_zy
时间:
2009-5-20 22:23
一个出身农村的女孩,一个山高皇帝远的山野县镇作梦换城的女工,在中国来说,差不多是最底层的工作。而镇政府的官员,在那种地方当然是大老爷,对普通百姓予取予求,不在话下。大老爷一时性起,向女工要求一些非常普通的特殊服务,而竟然遭到拒绝,胆边生毛怒火中烧,在中国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前,已经有林书记在深圳的前例,留下“你们算个屁”的名言。仔细算起来,三关镇的三位官员,其实不过是副科级以下的小吏,连芝麻官恐怕都算不上,当然也是排在“屁民”的行列中。不过在中国,官大一级压死人,在当地来说,镇政府的小官,还是比农村居民,尤其比在“梦幻城”中打工的农村女孩要高大威猛得多,也伟G正得多了。邓玉娇奋起一刀,比不上北京杨佳的勇猛,也肯定没有杨大侠冷静地按部就班的部署,却同样是奋起还击的热血一刀。我们不喜欢暴力,但却不得不赞叹邓玉娇的勇敢和无畏。究竟,这个世界的邪恶,很多时候是因为我们的懦弱而催生的。
作者:
touka
时间:
2009-5-20 23:37
这么明显的案子要是楞把小姑娘说成是故意杀人那可真是没有天理讲了,三个男人仗着自己是国家干部欺负一个女孩,还是人嘛》该杀,支持邓玉娇
作者:
小小山
时间:
2009-5-21 02:39
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么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贪官实在是太多了
作者:
厚黑斗士
时间:
2009-5-21 10:43
[热帖]腾讯网友:
沉痛悼念党的好儿子邓贵大同志,邓贵大于2009年5月10日英勇牺牲,他的事迹传遍了大江南北.经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邓贵大同志:党的好儿子荣誉称号.
盖楼(回复) 支持(2458)反对(394) 参与辩论(6) 举报
以上是来自腾讯网的网友评论,转来共享,很有意思。支持率明显高于反对率,耐人寻味!
作者:
kkndxxxx
时间:
2009-5-21 15:17
一个弱女子尚且这样做,一群人呢,水舟干系谁不知道,物极必反。
作者:
mfhzj
时间:
2009-5-21 16:07
标题:
是英雄啊
同胞们,我们被共匪蒙骗了,他们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说什么推翻了封建帝制,想想,能与大朝相比吗,对内腐败贪污,实行高税收,变相的镇压人民,对外一幅奴才相,与没落的清王朝有何区别?支持我的顶
作者:
qdxyx
时间:
2009-5-21 17:07
对于这件事情,我相信网络倾向肯定一边倒,绝大多数人都会同情这个弱女子!
为什么?现在的政府工作人员形象太差!躲猫猫、70迈等事件给了我们太多鄙视他们的理由,长此以往,不敢想象!
而邓玉娇时间,巴东公安局准备以故意谋杀罪起诉邓玉娇,天理何在?就算邓玉娇是一个小姐,但是人家也有不做的自由吧?作为一个政府工作人员竟然想霸王硬上弓?死了活该。再说了,现在也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邓玉娇就是小姐,那死了就更是活该,人家正当防卫,何罪之有?
希望这件事情,不要在一错再错下去了!
作者:
kaixinpeng
时间:
2009-5-22 08:48
经过对巴东警方通报内容的分析,预测结果是故意杀人罪成立,立贴为证
本帖子建立在:本人非常同情邓玉娇,憎恨邓贵大等三人。通过对警方通报内容的分析,感觉邓女的结果很不妙。故发出此文,警醒大家,前途很坎坷、艰难,希望我和你能持之以恒。
声明:本帖的内容建立在警方通报的案件事实上,如果其后事实发生改变,帖子作废。
由于网友并不都是曾经所学法律专业或在法律部门任职或精通法律,故本人只是通俗的从通报内容按发生顺序进行分析。
事情的过程:
(一)、前奏
黄误认为邓是水疗服务员--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
(二)从通报内容分析,与邓玉娇仅仅是因态度不好进行争吵,否定邓贵大具有强奸的故意。
1、邓玉娇态度不好--黄跟进房间进行争吵。警方在此的叙述目的是将本案定调为“因琐事引发的命案”。结合邓玉娇携带抑郁药品,来说明其患有抑郁症,并因此导致没适当处理好与黄德智的行为。
2、“邓贵大加入争吵”的情节,此时请注意:警方将邓贵大参与争吵的目的和前提限定为--邓玉娇拒绝黄德贵时的态度不好,邓贵大才与邓玉娇发生矛盾。因此就间接否定了邓贵大在其后的过程中具有强奸的故意和行为。
(三)通报从客观方面论证了邓贵大没有实施强奸行为,其行为的暴力程度不明显,仅是“推坐”,但同时也指出了“用钱搧击邓玉娇”这种无耻和羞辱他人的行为。
1、“邓贵大用钱搧击邓玉娇”的情节,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下面这句话:“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的表述。本律师分解:警方用两名服务员的劝解行为中断了此前邓贵大对邓玉娇的暴力和侮辱行为,从法律上讲,进一步降低了此后邓贵大实施的行为危险程度及对邓玉娇人身权利侵害的强度,实际上彻底否定了正当防卫。服务员的行为在本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将邓贵大和黄德智的无耻、暴力行为与邓玉娇的正当行为隔离。
2、在邓玉娇离开休息室时,邓贵大连续两次将其推坐在沙发上。本律师分解:警方经过前面的铺垫,再次对邓贵大侵害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进行了减轻。此前的通报是“将邓玉娇按倒”,那么就意味着邓的人身权利遭到了严重侵害,结合“黄德智要求提供特殊服务”这个情节,邓玉娇可以判断为“邓贵大要强行发生性关系”,这时邓玉娇杀死对方就不构成犯罪。但“推坐”行为的效果只是禁止了“邓玉娇不得离开休息室”,加上前面的铺垫“邓玉娇态度不好”、“邓贵大加入争吵”等情节,来说明邓贵大“推坐”的目的在于和邓玉娇就服务态度进行理论,而非“推坐”后实施强奸。
(四)、警方通过对邓玉娇行为的着力描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女侠故意杀人的画面。
“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从警方的用语来看,本律师分解:这句话有三个词至关重要,①“遂”在这里的意思是“就”、“于是”,用来说明邓玉娇的行为是紧接着邓贵大的“推坐”行为,具有反击的意味,也就排除了成立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侵害正在进行和防卫的意图;②“起身”的意思是指“站起并离开原来的位置”,在这里用来说明邓玉娇的行为具有攻击性和主观上的侵害性;③“刺击”是指行为的方法,结合邓贵大伤亡的四个部位,这里主要说明邓玉娇的行为是主动的连续攻击,超出了防卫的限度,明显是杀死邓贵大,性质是故意杀人。
(五)自首情节
自首属于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是建立在犯罪的基础上,具体到本案就是邓玉娇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刑罚时从轻、减轻处理。根据警方通报的第三点说明,基本可以认定邓玉娇具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最终是由法院认定,但邓玉娇打电话报警时已经陈述:自己杀人,可以确定其如实供述案件事实)。
(六)刑期的判断
本案最终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检察院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具有自首情节及被害人具有刑事过错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刑期肯定在十年以下。
(七)警方通报是谁操刀的
相信各位只要智商在幼儿园入园测试分数之上,就可看出这篇通报不会出自巴东县公安局之手,保守估计最起码有上级公安机关介入,检察院亦参与其中。以我经办刑事案件的经验来看,操刀写这篇通报的,肯定是做过预审或公诉人,所用词语都能切实体现其对案件事实的定性。当然,这篇通报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八)网友最关切的在于--我们天天顶贴,进行关注并付诸努力,邓玉娇是否会无罪释放。我的答案很明确,这是不可能的。警方在等你激情退却的时候作出决定,一个字就是“拖”,你的努力最终可能体现在对邓玉娇的量刑上。
(九)从通报中,我们也看出了警方对舆论关注的些许诚意。我在这里想说的是:如果巴东县公安局有诚意,当前最要紧的是刑事强制措施从“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这样做既不会影响对案件的处理,也使邓玉娇免于在精神病院感染某种“精神病”。
综上所述的行为过程和对通报内容的分析,本人预计的最后结果是:
被告人邓玉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刑期在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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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ixinpeng 于 2009-5-22 08:49 编辑
]
作者:
leedragon
时间:
2009-5-22 09:07
你太有才了,支持邓玉娇,惩处这几个政府的败类
作者:
dbhuang32
时间:
2009-5-23 07:42
谁谓女子输儿郎,巴东侠女斗流氓。
白刃三寸寒光起,红颜一怒正气扬。
贫贱不移守贞洁,威武难屈抗暴强。
以一敌三拼玉碎,为民除害斩豺狼。
休道素手娇无力,莲步奋起势莫挡。
堪笑三名寻欢客,一死一逃并一伤。
自卫功成颜不改,徐徐致电告警方。
樱唇轻启道根由,坦然束手对公堂。
此事一经网上传,天下舆论情激昂。
为护清白应无罪,侠女理该受表彰。
难得民女树正气,莫使民心悲且伤。
拭目且观法曹判,不信天道不昭彰
作者:
hitlel
时间:
2009-5-23 09:01
邓玉娇的现状,客观上已经成为对全国妇女的警示,让全中国妇女都看一看,不顺从流氓的最终下场!
此前我们一直在讲,无论是阶级斗争,还是政治斗争,都要有一个不可突破的文明底线。对一个21岁的弱女子更要有一个文明底线!否则,就不仅仅是包庇犯罪,而是在向人民宣战,在向人性宣战,在向人类文明宣战!
作者:
snow1105
时间:
2009-5-23 11:20
人民的公仆这种说法好象现在政府都不怎么提倡了,估计是怕激起更大的民愤,呵呵,有哪个老百姓看到这样的公仆字眼会心里感到自然的呢?每次在街上看到警车开道,为官员打头阵就觉得头皮发麻,起码的人权就是不要愚弄老百姓啊,每个公民的尊严都应该得到法律的保障,但如果政府和法律是一个老板说了算,想公平就只能看舆论的影响了,这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悲哀,我们不能靠独立法官来看案子,而要看老百姓知道不知道,知道之后又要声援才有点盼头,这是哪门子事情啊!离开学校这么久,不知道现在的教科书是怎样教育我们的下一代,也许还是说政府是人民的公仆吧。幽默的生活,也许受伤害的不是邓一个,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专家说的要改革,但经济好说,其他的呢?
作者:
qianhuajun
时间:
2009-5-23 22:01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大家一起顶起啊,让那些贪官生无藏身之地,死无葬身之地!!
作者:
dgl607
时间:
2009-5-25 20:51
忍耐到了极限吧. 其实不在个案本身, 而是大多数人从这些案子看到自身处境后的恐惧.从小邓到谭卓......, 再不出声,就只能继续甘为鱼肉,任人宰割. 并且变本加厉.
今天,我们一定要为邓玉娇呐喊!为的是我们的孩子明天不会再有如此悲惨的遭遇。
作者:
c20071099
时间:
2009-5-25 22:22
三个巴东县小吏喝了几口骚酒,就敢把服务员当小姐按在沙发上,那么科长,局长乃至更大的官吏,还可能更加乱来,可见当地官场是什么样子。杀人偿命,这是自古以来的常识;抗暴有理,也是人类的公理。但是一切的判断须建立在客观准确的事实基础上。现在看来,事实恰恰是我们最稀缺的资源。面对当事人双方以及目击者出于不同利益的矛盾叙述,最终的判断就只能依靠我们整个社会的常识。
作者:
753951753951a
时间:
2009-5-25 23:54
不是吧,谢谢楼主,楼主辛苦了,非常支持!
作者:
soufan
时间:
2009-6-15 04:31
虽然不能大声,可是老百姓的想法是一样的,有道德心的人是一样的。
作者:
chtyu
时间:
2009-6-15 05:38
社会的公正正在一部部被践踏
一次次被凌辱
作者:
LGZ20092100
时间:
2009-6-15 08:38
感觉现在的社会,官员和老百姓,贫富差距问题越来越突出,真是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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