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交流] 打车被淹死 出租车司机该接受什么样的惩罚 [打印本页]

作者: woheni21978455    时间: 2009-8-9 18:55     标题: 打车被淹死 出租车司机该接受什么样的惩罚

在一些神经质的法国电影里面,会有一位半神经质的女主角,他们常常思考一个问题:我该怎么死?
但在她想象的范围所能企及的地方,一定没有这种死法:打车过桥洞时被淹死。

相信很多听到这则新闻的人跟我一样,第一个反映是:怎么可能。
1.58米的积水、出租车内共六人,最后逃出四人。一名两岁的儿童和一名妇女溺水身亡。点击这里看视频演示。
事情的最新进展是死者家属决定状告计程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该司机也有了新绰号“文跑跑”。

为什么会发生这起悲剧?
1、出租车左后门锁死,这是许多出租车的做法。
2、车速过快,未理会禁行标识闯入水中。
3、司机首先打开车门逃跑,造成车体迅速下沉。

对于“逃跑”,司机是这么说的:事发后他还不知道积水深到下巴处,于是打开车门准备推车,哪里知道,一打开他便掉入水中,随后他也只能拼命地朝有光亮的岸边游去,游上岸后距事发已经有两三分钟了。

你认为该出租车司机该为这起悲剧负责吗?
作者: KK2SC    时间: 2009-8-9 19:45

钥要是真有这样的事,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惩罚这样的司机呢
作者: 松江小警察    时间: 2009-8-9 21:19

司机绝对要对此事负责,乘客上了车,就形成了交易合同关心了。
作者: ziheng1521    时间: 2009-8-9 22:24

按照交通客运合同来说,既然乘客上车了,那么双方的客运合同关系就已经成立。出驻车司机应该安全,准时的把乘客送往他要去的目的地。乘客应该付给出租车司机报酬。
很明显,这里出租车并没有旅行自己的义务造成了,乘客的人身伤亡,应付全责。
作者: happy2lcn    时间: 2009-8-10 00:18

这个问题好!我就是出租车司机!我得弄明白相关法律常识!
作者: 24寸披萨    时间: 2009-8-10 00:20

早几年北京的出租车 左侧的门都上锁
现在的伊兰特左侧的车门都可以打开
人的命天注定 出了事 也不要责怪别人。
这都不好说的
作者: 63774106    时间: 2009-8-10 01:30


真是倒霉到家了
司机应该负全责啊
作者: liumanglei    时间: 2009-8-10 09:45

看过新闻了,城建局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个地方根本没有路灯,所以司机才开进去。至于舍弃乘客逃生,估计是当时吓坏了,只有求生的本能。换谁也不能肯定的说先去救人。因为那个时侯自己都已经吓傻了。
作者: zob    时间: 2009-8-10 11:37

这事我看电视看到了。我认为应该按过失杀人罪处。
作者: zy0592    时间: 2009-8-10 12:23

主要责任在政府,城建  为什么没有人在哪里树立醒目的标志,出现问题没有人知道。
花钱装的摄像头都到哪里去了,都去拍照罚款了。
车主是次要责任,在不明情况下还开到事发地。
对于这件事主管路政的领导要出来道歉,负责任。
作者: mclaren__    时间: 2009-8-10 12:47

这个恐怕又得有争议吧。其实人在慌乱中哪里会考虑那么多啊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67.220.93.11/bbs2/)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