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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就那点事 [打印本页]

作者: huangzheng    时间: 2011-4-2 00:30     标题: 就那点事

我本科毕业已逾两年,现如今从事评估工作。前几天出差,客户是林业公司,我们也住在山里客户自己建的别墅里。带队的老师派我和另一个女同事去盘点。
    我本人刚工作两年,工作经历嘛总有一些,老师对我的评价也蛮好,所以才派我去盘点;另一个同事是小李,人长的还可以,身材蛮好,同事们曾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她说没有。虽说是小李,但其实比我大,只是她研究生毕业,所以进公司比我晚一年,所以才叫她小李。因为晚一年,所以她有很多不明白的都问我,我也经常耐心的给她讲解,教她怎么做,所以我觉得她对我还是蛮亲近的,我给她印象也蛮好额。
    且说上次盘点,由于客户是林业公司,所以盘点就是去数树,看公司一共有多少树;大家想想就知道,这种树肯定都是在山地里。我和小李两个人早上8点吃完饭就出发了,恰好那天公司车比较紧张,派不出车送我们,那块地也不远,大约在6 7里之外,公司就派了辆摩托车送我们,回来的时候我们就自己走回来了,也算是散散步。
    摩托车一来,我不愿占小李便宜,就让她选,是坐中间还是坐后面。她选了中间,司机骑摩托车在前面,小李坐中间,我坐后面。车开了,本来我以为很近,随便坐坐就到了,没想到山地路不平,坑坑凹凹的特别颠。我努力的向后坐,不想碰着小李,她估计也感觉出来我刻意向后坐了,就半转着头让我拉着她,别掉下去。我没办法之后把身子向前靠了靠,一手拉着后面的扶手,一手搂着她的腰。
    一搭上去,我就有感觉了。我不知道小李还是不是处女,但是身上有种淡淡的味道,可能是化妆品,蛮好闻的,那种暧昧的感觉真的很幸福。路真的很颠,我也怕她掉下来,就紧紧的搂着她,还问她这样行不,她有点害羞的说行(风很大,小声听不见,她说行的时候声音还是蛮大的)。我都能感觉到她的体温了,还是那句话,真的很幸福。幸福的代价就是慢慢的我下面开始有反应了,当时我心里蛮复杂的,一来我一向都很正经,不会刻意的占女孩子的便宜,人也很腼腆;二来我又想让它勃起,反正不是我故意的,形势所逼,搂着一个小姑娘,没反应才不正常。后来反正是硬了,顶着她屁股,我能看到小李脸一下子红了,不过我们谁都不愿意说破。我那个舒服,差点就射了。
    6里地很快就到了,摩托车停下来,我极不情愿地下来了,小李也很羞,下来后一言不发,但是我看得出没生气,相反蛮开心的。我让司机师傅回去,我们盘完树自己走回去。
    山里的空气很清新,远远地地方有农民在插秧。我和小李进了树林,盘点的时候我走难走的地方,我让他走林子里的大路,不过有时候她不听我的,非要跟在我屁股后面。盘到一半快结束的时候,要下坡,我跳下去了,小李不敢,我看看左右都是蛮高的,就只好伸手给她,让她来着我。她拉着我的手,我感觉像触电一般;我能清楚地感觉到她也和我一样很敏感。着地的时候,她没站稳,整个人向我倾倒下来。我本能的另一只手伸了过去,谁知正好碰到她乳房上(乳房一般大,让同志们失望了),她整个人倒在我怀里,不敢看我。那一刻,我感觉像上了天,偌大的树林里,阳光透射;林子很深,四周都看不到遍,我抱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其实比我大一岁),一只手抓着她一只手,另一只手握着她的乳房,我能闻到她的呼吸,能听到她的心跳。
    大约10秒钟之后,我对她说,我有女朋友,她轻轻的说奥。我就把她扶正了,接着一路无话。我能感受到她的失意,也能感觉到我的淡淡后悔。
    过了一个月了,现在小李还对我蛮好的,我怀念那份暧昧。
作者: 叶归    时间: 2011-4-2 00:42

楼主真是纯真啊,这种时候大多数男人都忍不住,不吃白不吃啊。
作者: 异常烦躁    时间: 2011-4-2 00:45

这篇文章好像在哪里已经看过,不能算是NEW啊!写得还不错!
作者: 二小打dota    时间: 2011-4-2 00:49

看来楼主还是个有原则滴人呀不过也不至于这样说呀搞得小李很尴尬
作者: 单枪挑    时间: 2011-4-2 02:29

这篇文章绝对是看过了,最起码是一年钱的帖子,楼主是原创还是盗用啊
作者: 孤单自己    时间: 2011-4-2 02:44

怎么还有这样的好人,主要是你的故事情景不是很给力,就那点事情,你就写了这样一大篇,真佩服你的文才。
作者: pioneer321    时间: 2011-4-2 03:19

看来楼主年轻的时候真的个好人啊,就这样拒绝了一个女人,是我们男人的表率啊
作者: okfox4ever    时间: 2011-4-2 06:03

研究生嘛,可能学术研究方面的东西搞的比较多了,个人感情方面就有些淡了啊,不过没关系哦,慢慢来
作者: supertr    时间: 2011-4-2 06:28

楼主写的很有诗意,楼主单纯的一塌糊涂。不过还是很感谢楼主的!
作者: 上原カエラ    时间: 2011-4-2 06:55

楼主很冷静,如果实在忍不住,上了她也是很容易的!
作者: gkcmn    时间: 2011-4-2 07:31

这个树林的故事在本版看过
作者: wenxiga    时间: 2011-4-2 07:51

本来是很好的一个场景,让你一句"我有女朋友了"搞得太煞风景,感觉楼主还不是很成熟
多谢分享
作者: xyyjq    时间: 2011-4-2 09:19

乳房不在乎大小,我没有失望哈哈
楼主应该可以继续交往的
作者: shalu1982    时间: 2011-4-2 11:32

这个看过了
而且好像是一模一样的
LZ自重吧
作者: uniquenick    时间: 2011-4-2 11:43

有女朋友也没事啊,哪个男人不是来者不拒啊
作者: loseted    时间: 2011-4-2 14:03

不是原创的 这个区里都看过了 要扣分了呢
作者: mingyuexin    时间: 2011-4-2 14:18

好熟悉的文章啊,记得在那儿看过,老帖重发?
作者: chtchina2008    时间: 2011-4-2 16:26

楼主你挂了,这个以前有人写过,故事是一样的
作者: 不懂夜的黑.    时间: 2011-4-2 17:19

呵呵,特有印象的就是快结束那句,我有女朋友了,噢。太熟悉了,真的好想在哪里看过。
作者: ermao    时间: 2011-4-2 17:43

呵呵,好像在哪看过!有印象,不像楼主的原创!
作者: 神鸟    时间: 2011-4-2 17:49

这篇文章绝对看过了   楼主不会不知道SIS的规则被  呵呵  自求多福啊
作者: kejj    时间: 2011-4-2 20:19

這文章很早之前就看過了(就在這個區裡面)!
作者: yyjag    时间: 2011-4-2 20:50

其实体验这种暧昧也不错,拥有了不该拥有的东西会很快就失去的
作者: winstoni    时间: 2011-4-2 22:48

群众的眼睛真是雪亮的,此篇就在SIS发表过,而且不止一次
作者: zxc99800    时间: 2011-4-2 22:54

楼主的一句:我有女朋友!,可以说是本文的点睛之笔!
作者: castore    时间: 2011-4-2 23:11

好单纯好青涩啊,单纯到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作者: wsgzdjyyxgs    时间: 2011-4-2 23:21

看了象小说,但又很真实,如果真的如此,楼主是个大大的好人,换成我早成了手中的猎物了。
作者: mmxwno1    时间: 2011-4-3 00:20

楼主你也差不多点啊,这篇文章很久以前就有了,要是我一个人说看过也就罢了,很多老狼都看过的啊,你这是抄袭啊,是伪原创,小心被删账号。
作者: 墙角的鱼    时间: 2011-4-4 16:29

楼主你真的是糟蹋一个女人的心呀,那样了还不干
作者: lvf521    时间: 2011-4-4 16:38

佩服楼主的定力,要是我恐怕会主动创造机会的~ 过几天也要和同事出差,也是女同事,希望平安无事
作者: wbsyb110    时间: 2011-4-4 22:45

男女间的暧昧和趣事。有时想想,那一进一出的事完了之后也没什么搞头
作者: chengxian209    时间: 2011-4-4 22:52

这篇文章绝对是抄袭,楼主看来账号不保了!
作者: ww987654    时间: 2011-4-4 23:02

这就是传说中的坐怀不乱吧,楼主真神人也,太佩服了。
作者: lenovo169    时间: 2011-4-6 13:09

我也看过这篇文章,如果是楼主自己写的,那楼主一定会后悔一辈了的,这么好的机会!就算当时没下手,后来也完全有机会的。
作者: 41154321    时间: 2011-4-6 16:03

写得很有意思,楼主看得出来,是个把持得住,负责人的人,不错!
作者: nickwolfe    时间: 2011-4-6 22:31

在这样的时候,LZ完全是禽兽不如啊!
出于礼节上,你也应该把她当场正法
作者: kingkane    时间: 2011-4-7 00:18

楼主你的定力真不是一般的强大哦。居然为了自己的女朋友放下现成的菜不吃,很伟大的所。
作者: 月月鸟鸟    时间: 2011-4-9 20:05

相信他们说的 楼主抄袭的吧。一年前的数树事件。。
作者: mimiian    时间: 2011-4-10 07:24

楼主简直就是现代版的柳下惠啊,一般狼友早就精虫入脑,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她上了
作者: jjysqr    时间: 2011-4-11 21:12

你说你有女朋友是啥意思呢?是想炫耀自己有多抢手还是不想负责?不过以前我也很单纯就是,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机会但是都腼腆的不敢下手。
作者: hardice    时间: 2011-4-13 16:05

我觉得这个小李有点喜欢楼主的,不过,楼主在关键时刻守身如玉,难能可贵啊。
作者: A獠牙    时间: 2011-4-14 10:51

现在像楼主这样的简直绝迹了 现在都是宁可错杀三千 也不放过一个
作者: yudake    时间: 2011-4-30 13:36

这篇很早就有了啊,以前看过的,不过写的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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