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tyzjd1985 于 2008-9-8 09:11 发表 
第一:佩服楼主的文学功底,用英文和中国拼音和中国汉字结合。
第二:事迹比较真(因为帖子假的居多,不能判别这篇的真实性,原谅)
第三:能引起我们这些经常逛夜店的共鸣!舒服!
第四:楼主一看就觉得人品不错 ...
谢谢这位狼兄的评价:
第一:小弟只不过觉得有的时候用英文表达更含蓄一些,并没有想要跩什么
第二:无所谓大家信不信啦 是真的就行了 我没指望我自己享受了,大家替我爽 呵呵
第三:说句实话,一周前我戒了女色;决定暂时不玩夜店了(已经混5-6年,是在精疲力尽)。是时候恢复一下了。
第四:RP?呵呵 还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