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一开始很纯,之后慢慢的开始了动作,那时候小男生可能多少是有点蠢蠢欲动嘛,而且人家一个30岁左右的女人,那时候一定是很需要的,又孤身一人,LZ这好心帮忙就促成了后面的故事,其实吧,公共场合两人多少注意点,但人家不反对,两人很配合,只要不妨碍别人,也没什么事,就是有些自诩道德捍卫者的人,在那看不顺眼罢了,与你们何干?搞得像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何必呢,社会是需要一定的道德法律来约束,但是没有说能妨碍人的自由和行为,只要不妨碍别人,把握好尺度,双方注意,那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与你第三者何干?但还是要说,社会是需要正能量的,不要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