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凡达boy 2010-4-11 17:37
教学楼里故意手淫给大学美女看(原创只发SIS)
以前学校旁边有一个外语学校,我经常去那里看美女,看很多东西,因为这里不允许那样的文章出现,我在此就不提。因为这个学校的女生比例非常的高,而且美女特别多,所以经常会发现各种不同类型的美女。我有时会去她们的教学楼看,所以就发生一件有趣的事情。
一天,我照例去她们学校溜达,去了教学楼,看看美女们在教室上自习,养养眼。因为她们学校女生特别多,所以一般都找外校的男生做男朋友,所以也就出现了经常女生在煲电话粥,在走廊里一个劲的打电话。现在的大学生不都这样吗?小女生经常的和朋友打电话,一打就很长时间。我去厕所撒尿,这时发生了一件事情。我得先说说她们走廊的格局,走廊两面都是教室,在走廊尽头有卫生间是男厕所,而卫生间和教室之间有一个凹进去的小窗户,平时开着透气,而这个窗户,可以直接看到男生的小便池。我当时在小便,这时我就发现一个女生在打电话,我能很清晰的看见她,她往这边看了一眼就走了,我在挨窗户第三个小便器。这时一个邪恶的念头在我心中滋生--等那个女生走了,我马上去把那边的窗户大打开,然后又回到厕所里把厕所的窗户打开,这两扇窗户紧挨着,成90度直角,离的非常近,而且第一个小便器紧挨着窗户,我又去外面试着看了看,从走廊的窗户看第一个小便器一清二楚!这时我就寻找目标,看见离厕所最近的班级有几个美女特别的漂亮,很时尚的那种,其中一个是烫的卷发,戴着黑框的眼镜,牛仔短裤丝袜。我正在往里看呢,这时她拿起电话就往出走,我连忙回到厕所里偷瞄她,她果然去那个凹进去的小窗户打电话了,我心想机会来了。马上进厕所里面,走到挨着窗户的第一个小便器上,我的余光很清晰的看见她在打电话就在窗前,我把短裤都脱了,还特意的把上衣撩开,露出鸡巴。我又瞄她她居然没走,而且我敢肯定确实是往这边看,因为离的太近了也就1米多吧,一定非常清楚。这时我就用手撸鸡巴,把鸡巴整硬了,还故意往窗户那边侧着身子让她看的更清晰些,想着这个美女的样子,身材丝袜,在那打手枪,我的余光告诉我她一直在那看,而且也不说话了。这时我就突然的转身,想看看她的表情,果然她在看,我的大鸡巴露在外面,她马上转身就走了,等我提上裤子出去,人没了,我从教室的后门看,她已经坐在教室里了。其实估计她是不知道我是故意在打手枪,所以她有点不好意思的,她属于“偷窥”了。
过了好长时间,她和几个女生从教室出来,我特意的看她,她捂着嘴笑在和那些女生说什么,我没管她就是盯着她看。估计她也没见过男人打手枪吧,呵呵,今天就让她开开眼!真的很刺激,差点没射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射给她看。
PS一下:看了朋友们的回复,有很多说我犯法的,在此我要更正一下,在大庭广众下裸露给别人看,属于猥亵。但是我是在厕所里,在私密的地方手淫,而且手淫是我自己私人的事情,别人“一不小心”看到了,应该说她是“偷窥”,属于犯罪!真的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朋友那么说我?什么意思呢?
还有就是一个朋友说我是YY,我只想说这个世界有很多你不知道的事情,来这个论坛这个版块就是说实话的,瞎编故事没意思
[[i] 本帖最后由 阿凡达boy 于 2010-4-12 12:42 编辑 [/i]]
emptyboxer 2010-4-11 17:45
这哪里是刺激啊,简直是刺激的过分了,尤其是楼主还敢盯着人家看,有够刺激到爆!不过我想我不够胆做这事的。你应该搭灿然后把眼镜MM干了,这就成为了一段超级经典并且无法模仿的性经历了。
lys1983 2010-4-11 17:50
胆大心细,这样才能性高潮最爽化。估计那个女的也不是什么好货,看到这么刺激一幕还笑。
在水一方 2010-4-11 20:10
其实很多人都有暴露的倾向的!在这点上我们不必追究,反而要请楼主分享一下心得
罗宾 2010-4-11 21:12
楼主相当大胆啊,不过人都有放纵自己的时候,感觉每个人都有狂野的因子,只不过释放的方式不一样罢了!
chgu 2010-4-11 21:19
暴露和偷窥一样,都会给人带来不一样的刺激……能在那个地方打电话,估计有一部分女人也是带着偷窥的心态过去的。
04597901 2010-4-11 22:50
你太有才了,如果美女喊她男朋友来,你就死定了,看你怎么办,
newcomter 2010-4-11 23:16
我倒觉得这帖子YY的成分居多点,一般女的哪会这样看。早就被边上走来走去的人给吓跑了
lajilajilaji 2010-4-11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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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thxie 2010-4-11 23:38
4楼的,楼主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原第十九条虽有关于“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条例。但考虑到猥亵他人不分性别,而且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流氓行为主要是在公共场所故意暴露性器官的有伤风化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放弃“流氓活动”这一不规范的概念的同时,将应受处罚的行为确定为猥亵他人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行为,一律按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从重处罚。
虽然楼主作案处所在男厕所,不属于公共场所,但楼主把鸡巴整个掏出来对着窗外不远处的女生,并刻意让其看见,更有打手枪之恶劣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因双方身体未接触,且证据不足取证不易,暂不追究其“打手枪”造成的间接后果和暂不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猥亵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楼主将承受行政拘留5~10日的处罚,必要时将收缴并销毁楼主作案工具“鸡巴”一只(玩笑)。
[[i] 本帖最后由 smithxie 于 2010-4-11 23:52 编辑 [/i]]
qiang861123 2010-4-12 08:23
楼主太大胆了!
不过那个黑丝MM应该去搭讪,也许就有机会发展一下
sweetsslp 2010-4-1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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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女子 2010-4-12 10:23
红心
喜爱打手枪的男生,都有暴露给女生看的潜在意识。楼主裸露勃起阴茎、不断自慰的胆量,让人佩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