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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byshl 于 2009-4-27 19:49 发表 
我看到了楼主的话,感觉,应该是对于很多事情都有些灰心丧气了,其实,我觉得,这有些没有必要,的确,曾经很多身边的伙伴,现在已经没有了当年的那种激情,更有甚者已经完全背弃了当年的思想,但是,我要说,其实没 ...
把加入外国国籍的人都称之为叛徒,这个打击面可太广了。要知道当年那些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有一些在苏联的子女,当时也拥有苏联国籍,难道也是两面三刀的叛徒?那个奥巴马是肯尼亚叛徒?罗斯福算是荷兰叛徒?现在的美国人里面大多数都要算是各个国家的叛徒或是叛徒的子孙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算是德国叛徒?叛徒这顶大帽子岂能随便乱扣?就算我们中国人里面,也有许多人可能拥有是历史上移民到中国的外国人的血统,远的不说,就是近代不也有不少朝鲜人从朝鲜移民到中国来吗?
其实加入外国国籍有很多种情况,只有在战时自己投靠敌对国家或者某些特定人群投靠外国才能冠上叛徒的帽子。以你的这种打击面则无疑是太过于站在统治阶层一面,似乎是要求全体人民无限效忠,连用脚投票都不行。
爱因斯坦原来是德国籍,他后来投奔了美国,他的做法有错吗?难道一定要以一个光荣的德国犹太人的身份,自豪的走进死亡集中营的毒气室才算不是叛徒吗?国父孙中山也一度以夏威夷籍的身份在从事革命活动,他跑到外国去,还拿了外国的身份,依你的标准也是叛徒了?是不是一定要回到大清国来,以一个大清子民的身份被凌迟处死才是爱国?
就算是在和平年代,加入外国国籍也不能算什么叛徒,只要他的这种行为不危害到本国人民的利益就不是所谓的叛徒。就算是对本国政府不利也要看情况,有些是不同政见者,他们是不能再回国了。比如前苏联就曾经将很多苏联甚至是俄国革命的先驱驱逐出境,剥夺苏联国籍。其中有俄国社会革命党或是孟什维克的一些领导人,也有布尔什维克的领导人。还有一些原沙俄贵族和军官流亡外国,这些人他们是被祖国所驱逐抛弃,不能要求他们一定要返回去,好让斯大林根据《刑法典》56条里的“非法进入苏联罪”来处决掉吧?在中国也有不少这样的人,他们在内战中被GCD打败了,跑到外国去亡命,其中也包括许多在抗战中建立功勋的军人。对于这批人,我们有什么资格给人家瞎扣帽子?